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实践教学大纲
发布时间:2018-09-03 14:19:39 浏览次数:
一、说明
(一)编写依据:为贯彻落实《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(教社科[2018]2号),依据河北体育学院2018年修订的各专业教学计划特制定本大纲。
(二)课程目标:通过实践教学,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,珍惜大学美好时光,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,真正做到学法、懂法、用法,依法办事,依法维护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。
(三)课程类型:公共必修课
(四)适用对象:全院各专业本科学生
(五)学时与学分:16学时,1学分。
(六)先修课程:无
后续课程: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
二、实践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
(一)实践准备 2学时
教学内容:实践动员,使学生明确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、计划安排、要求等事项。
(二)社会调查 8学时
社会调查可以分为两种形式:
1.针对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和任课班级学生专业特点等情况,具体设计社会实践地点、时间、内容及目标等,带队组织学生进行参观、学习、调研等活动。
2.对学生自主设计社会实践地点、时间、内容及目标等进行审核,督促学生落实自主分散社会实践活动,检查学生自主分散实践的效果和质量。
(三)社会实践报告选题、开题指导 2学时
教学内容:指导学生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个人的关注方向确定选题,指导学生就选题的目的和意义、理论基础、研究的主要内容、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等进行研讨。
(四)社会实践报告写作、修改指导 4学时
教学内容:指导学生运用理论对收集、获取资料进行阐释论述,形成一份观点鲜明,论据充分,分析透彻,具有较强说服力社会实践报告,引导学生从活动中得出符合课程教育目的要求的正确结论。
三、实践教学指导教师
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由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组成员担任,主要有:周德胜、魏汉琴、苏凤兰、王蕴哲等。在整个实践活动中,教师主要负责方案策划、过程监督、结果评价,对调查报告的写作和讨论程序等进行指导;具体开展实施由学生完成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。
四、考核
为了确保各种实践教学方式顺利进行,应把实践教学活动与课程考核结合起来。实践教学活动考核成绩计入该课程成绩,实践教学考核成绩不及格者,该课程评为不及格。